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子公司可否利用异地母公司资质承揽业务?市场监管总局回复
来源: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     时间:2023-05-18 11:46:12


(资料图)

关于“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子公司可否利用异地母公司资质承揽业务”的问题,市场监管总局5月17日作出回复。

问:

厦门市某特种设备检验公司的母公司注册地在外省,母公司在当地有甲类B1资质,该子公司可否用其母公司资质在厦门从事检验业务?

总局回复:

检验资格证书上注明了证书覆盖的子公司、分公司等名称。

回复部门: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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