挪用公款罪行为方式
来源: 找法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4-30 15:09:31

一、挪用公款罪行为方式

挪用公款罪行为方式有如下几种:


(资料图片)

1.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,进行非法活动;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,进行营利活动的;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。

2.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用于救灾、抢险、防汛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。

二、挪用公款罪立案量刑标准

1.非法活动3万元以上的,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5万元以上,应予立案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

2.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:

(1)挪用公款非法活动100万元以上、营利活动200万元以上;

(2)挪用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特定款物,非法活动50万元以上,营利活动100万元以上;

(3) 挪用公款不退还,非法活动50万元以上,营利活动100万元以上;

(4)其他严重的情节。

3.非法活动300万元以上,营利活动500万元以上,不退还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
找法网提醒您,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,数额较大,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,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给国家、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。挪用公款数额巨大,超过三个月,案发前全部归还的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

三、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最低几年

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最低为十年。根据刑法规定,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年。挪用资金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因此此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。在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,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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